问题 | 办理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三)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 (四)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什么是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一、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 (1)为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 (3)为牡丹白金卡客户; (4)持有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 (5)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取按月付息,按月、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取按月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二、发放贷款操作流程 具体流程为: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一)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付款凭证;但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二)受理和调查 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付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三)贷款审查、审批 审贷部门重点审查: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2、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3、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4、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 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 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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