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起诉,男方该怎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女方离婚起诉,男方该怎办 男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男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帮忙撰写答辩状、收集证据。根据不同情况,男方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相关证据。 1、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的证据; 2、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 3、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4、自己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文化素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等。 (三)男方同意离婚,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无意见的,双方协商一致,再由法院判决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几种法定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这个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当下比较流行的是“包二奶”、“小三”等问题,发生这种情况,法律是不会漠视合法夫妻的权益的,所以,夫妻一方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被起诉离婚的,法院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一般会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这个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中,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在这个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中,赌博、吸毒等行为是严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违法行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这个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中,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一般会准予当事人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在上述列明的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还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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