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否需要取走?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以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流程。不动产权属证书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登记簿错误,否则以登记簿为准。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流程包括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填写申请表、领取测绘图、提交申请材料等步骤,最终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分析 不要。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谁的名字就归谁拿。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 6、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拓展延伸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领和归还流程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领和归还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申领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屋证明等。接下来,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在领取证明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使用完毕后,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按规定归还给相关部门,一般是在一定时间内归还。归还时需要检查证明的完整性,确保没有损坏或遗失。若证明遗失或损坏,申请人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申领手续。请注意,具体的申领和归还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确认不动产权属的重要文件,确保权利人享有相应的物权。申领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后领取。在使用完毕后,按规定时间归还给相关部门,确保证明的完整性。具体的申领和归还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修订)》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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