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赡养费,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赡养费不付的情形:,(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没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果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就涉嫌犯罪,可能会坐牢,一般处拘役、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