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结婚前分手,共同购房屋应怎样处理 |
释义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按份共有;如果补正证明共同出资,且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 一、婚后男方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全款买房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结婚三年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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