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支付令送达后并不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根据法律规定,支付令送达债务人后15天内,债务人拒不履行支付令也不向法院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支付令在经过了15天的异议期后,才具有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