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网签可以抵债吗 |
释义 | 抵债房分为一手房手续抵债房和二手房手续抵债房。 二手房手续抵债房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抵债房方式。一般是由于债务人该欠了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抵债或经过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而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抵偿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偿还。二手抵债房的债权人一般会对抵债房产进行拍卖或转让,取得资金抵偿应收的债务。 一手房手续抵债房,多是开放商因拖欠建筑商或广告商等一定数额的债务,用新开发的楼房抵偿欠款。通常一手的抵债房的债权人会将抵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慢慢出售,但是最近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的萧条,很多抵债房主为了降低成本或多得转让资金,会将开发商抵偿给他们的房产先不做过户到自己名下而对外销售,有人购买后,购房人到开发商处直接签订合同,做一手房手续,这样可以节省许多税费。因为对资金的渴求,抵债商会将抵债房贱卖,抵债房比一手房便宜很多,所以抵债房销售后,购房人所交的房款要比开放商开具的发票金额少很多。但是由于炒房现象的产生,也有很多一手抵债房当购房人和开放商签订合同时,开放商出具的发票金额要比购房人实际缴纳金额低很多。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所谓的抵债房是开发商和其他单位联合开发的,开发商只对自己所收的房款开具发票,而其余被合作开发人(一般是建筑工程公司)取得的房款,开放商不会开具发票。第二种可能是中介或炒房人的风险投资。通常,开发商对预售的房子先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5日)内,购房人再补交其余房款。也就是说,风险投资人(一般中介公司比较多)对市场销售状况看好,便在开放商处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将房源控制在自己的手中,然后对外宣称是按一手房手续的抵债房,实际上是风险投资人对用定金控制的住房加价出售,赚的价差的一种方式。出售时购房人和开放商直接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开放商实际收到的购房款是风险投资人之前和开发商预定时的金额。而差价被风险投资人取得,开发商出具的发票金额比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款金额小也不足为奇了。因此这种所谓的抵债房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抵债房,实际是投机房产,应该算是规避了国家政策的二手房。但是在这种操作中,,风险投机人并不是稳赚,因为他们是利用购房交付定金和真正缴纳首付款火付款日期的中间空档的期限(一般15天)进行投机,也就是说,如果这段时间内他们不能将房产迅速出售,他们将损失之前交付的定金或者把房子真正的买到自己的手中。 购买抵债房是有很大风险的。由于开发商和抵债商的关系破裂,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子或产权的案例有很多;也有的时候,不诚信的开发商过后会以各种名义让购房人补交差价的部分;也有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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