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法中的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分别是哪些 |
释义 |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法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什么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谁负责并接受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什么负责并接受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 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 监察委员会是司法机关吗? 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原来由检察机关行使的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能,整合至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置。职能的转移整合,不代表侦查权可以和调查权划等号,更不能简单说监察机关就是司法机关。无论是职责定位、法律依据还是领导体制,二者都存在本质区别。监察机关实质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专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其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规范的是特殊主体的特殊行为。司法机关是针对一般对象、一般行为的法律实施机关,调整所有法律主体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行为。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