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件事情的处理很多人都有误区,你的问题也体现了这误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定责为对方的全责,那么与事故有关的全部损失都由对方承担,至于对方是自掏腰包还是由他的保险公司赔付,那是对方自己的事,你只需要找对方的当事人,如果对方找保险公司,你为了得到赔偿顺利,可以配合,但如果对方推脱,你可以拿交警开具的定责书直接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要求赔偿。所以,找保险公司是对方的事,别自己陷入其中,干着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