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金证明如何办理 |
释义 | 企业申请开办需要提供产权批复、工商材料和验资报告,同时需要资金信用证明,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并列明来源。申请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办理机关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 1. 开办企业产权所有者批复和企业申请。 2. 工商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 3. 企业有效的验资报告。 资金信用证明是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证明该企业拥有资金(固定资金、流动资金)数额及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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