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期房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一)订购金陷阱;(二)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四)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五)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一、买二手期房怎么过户 不建议买,因为期房在没有取得房产权属证明之前,是不能更名、转让和交易的,实际生活中的期房更名操作是不规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即,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源不得转让;也就是说,目前还在期房销售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具备转让资格的。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合同一定要与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协议上的名字保持一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二、二手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办理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五)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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