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评残怎样走程序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若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的,应当遵守的程序包括有:提交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总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等材料进行评定。 一、涉及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具有哪些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主要主要有哪些程序: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等内容;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二、申请伤残评定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伤残评定,属于侵权损害的,需要准备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伤者的入院记录、伤者的出院小结、委托鉴定书等资料;属于工伤的,需要准备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其他。 三、失忆的司法鉴定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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