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补偿金是以医疗期之前的工资算,还是以病假工资算?(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以医疗期之前的工资算,还是以病假工资算?(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应当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即是以医疗期之前的工资算。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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