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可能会针对慢性肾病提出专门的拒赔要求。因为保险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对于已知疾病或非意外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或降低赔偿金额。但是,如果慢性肾病是在保险购买前未知的,那么保险公司不应当提出拒赔要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中对已知疾病的约定无效。 2.《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不得拒绝依法合理确定的事实和证据。 3.《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及时、公正、合法地处理赔案,不得拖延、拒赔或者低于保险金额。 4.《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对于慢性肾病的拒赔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是如果该疾病是在保险购买前未知的,保险公司不应当提出拒赔要求。同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公正、合法地处理赔案,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