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是否构成立功 |
释义 | 检举与自己有关的并非同案犯的其他犯罪事实的,是有可能构成立功的。如果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只是涉及自身的犯罪且未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不能算立功,而应当按自首处理。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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