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后,是否就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户口迁出土地还有吗 不一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一)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二)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一般来说,在本来土地承包期间,往往会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就是说,即使这户家庭成员有新增人口,也不会再给添地,即便有家庭成员去世减人了,也不会减少土地的。说白了就是,农村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继续耕种和享受土地承包权益。 大多数有儿有女的家庭土地都是平衡的,与重新承包土地没有什么区别,而多女户又是坚决不同意重新承包的,所以主张重新承包土地的人就成了少数派,而重新承包土地需要征得村民小组80%以上人的同意,而人的惰性本来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护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将在今后三十年或更长的时间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让农民的生活更加殷实,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全社会的共同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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