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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迁出,怎么参加征地补偿
释义
    户口迁出一般不能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一、被征地农民的返还地规定
    征收农民集体地时,会有返还土地。征地补偿费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进行补偿。征地返回地指标,又叫“安置留地住宅项目建房指标”,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二、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三、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只有在征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保留和继承土地征收的补偿费。集体成员死亡后的补偿金不能保留与集体成员的分配,也不能保留成员死亡后的经济补偿金,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建议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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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