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户口迁出后土地有承包权。 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农户可以保留在农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提出迁出申请。需要向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的申请,而且要开具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拿户籍证明和有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申请迁入; 4、拿到准迁证; 5、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 6、办理入户。拿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