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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
释义
    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有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中年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了减免力度,相当于减按10%税率征税。这一优惠政策将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帮助其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积极和明显的作用。 相关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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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7: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