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意见】甲方:(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xxx(以下简称“公司”),是该公司的合法;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第二条赠与条件第三条赠与程序第四条赠与的撤销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第七条费用的负担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