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异国夫妻在中国团聚申请永久居留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团聚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的; (2)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的; (3)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 (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第十条 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一条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三条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