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为什么要提前公开 |
释义 | 发明专利申请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需要进行公开,这有利于最新技术的传播、避免重复研究、促进新技术的更快研发,同时也允许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提出意见。申请人则享有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可以要求实施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发出警告通知要求支付费用,如果被拒绝,可以在专利授权后请求调处或起诉。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的保护是有限的,最终的有效性取决于专利的授权情况。 法律分析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由于审查的时间较长,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必须先进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 (1)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使有关部门、单位及早了解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 (2)可以避免重复研究,减少研发过程中的浪费; (3)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促使新技术的更快研发; (4)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减少审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差错。 对于申请人来说,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公众就可以得知申请的内容,有可能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这就是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由于此时发明专利申请还未经实质审查,有相当一部分最后会被驳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申请人无权要求停止实施,但可以要求补偿。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一般的情况下,在发明专利公开后,申请人如果获悉有的单位或个人实施了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可以先发一个通知,说明该发明已经申请专利,要求对警告后的实施行为支付适当的费用。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警告通知的问题,但在实践中,通常应当这样做。如果实施单位接到申请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关发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为理由拒绝支付适当的费用,那么,申请人可以设法保留证据,等专利授权后再索取。在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法律给予了一定的保护,这种保护是有限度的,它的最后是否有用依赖于专利的授权。 结语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尽管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费用,但这种保护是有限的,最终的有效性仍取决于专利的授权。公开申请有助于最新技术的传播,避免重复研究和促进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同时,公众可以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措施。然而,只有在专利授权后,申请人才能请求调处或向法院起诉。因此,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保护是有限的,最终的保护仍需依赖专利的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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