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的,当事人可以向相关的纪检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认定交警确实存在不公正处理的,会给予相应处分。若当事人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复核。复核一般需要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天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