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切实消除建筑工地溺水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市住建局在封闭管理、警示防护、专项督导3个方面狠下功夫,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一是严格封闭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现场管理,做好封闭施工,落实门卫制度,全面加强现场管理;特别是对停工的建筑项目,督促施工企业安排专人值班,不定时巡逻查看,严禁非工作人员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工地现场。二是强化警示防护。在施工现场池坑、基坑周边加设防护设施并设立警示标志,加固、加高护栏、围档等防护措施,进行全封闭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溺水危险点防范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做到突发状况有应急预案、能妥善处置,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建筑工地防溺水纳入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市住建局6个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自6月初以来,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44次,检查建筑工地496个次,更新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63处;截至目前,全市住建系统未发生一起建筑工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