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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一方故意死亡财产怎么分割
释义
    分割要按下列步骤操作:
    1、看双方同居期间有无约定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
    2、没有明确的份额的,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平均分配。
    3、看是否有遗嘱,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死者的遗产,同居者与死者没有法律上的继承关系,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不能分得死者的遗产,有遗嘱,依遗嘱继承那一半的遗产。
    一、妻子去世后房子丈夫是否有处置权
    妻子去世后房子丈夫有处置权。妻子去世后房产并不是归丈夫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子,在妻子去世后应当进行分割,一半作为妻子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房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则不会进行分割,直接进行继承。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两个儿子怎么样才能继承一套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两个儿子平均分配。如果都想要房产,就是将房产过户到两个儿子的名下,成为共有房产,一人一半的份额。如果是个人要房产,另一个不想要房产,就是要房产的儿子,出钱补偿房价的一半,价钱给另一个儿子。这样也是公平的。遗产继承,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丧偶财产怎么分配合适呢
    如果丧偶财产这样分配:分配财产时首先分割出一半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健在配偶、孩子、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死者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四条
    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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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