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国(境)外来(返)漯人员,实行“14+7+7”疫情防控措施,即: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后,抵达漯河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照要求进行5次核酸检测。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来(返)漯。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同一地级市人员,按照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区对应地级市,街道对应县(区),社区对应街道(乡镇)。 4.无本土疫情发生或者发生本土疫情但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返)漯人员,抵漯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的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申请变码,变为绿码后再正常流动和返漯。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返漯前必须按照当地要求落实完毕管控措施并符合当地出行要求才能返漯,返漯前须提前3天向返漯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抵漯后按照社区(村)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6.来(返)漯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要第一时间在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