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合同时身份证复印件的必要性 |
释义 | 合同签订不一定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只需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即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违法违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胁迫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无效,虚假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 法律分析 一、签订合同一定要身份证复印件吗 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 2.公平原则; 3.自愿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三、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订立的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因主体不适格即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约定事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5.合同的签订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签订时一般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的成立要求是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或者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胁迫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请各方在合同签订时谨慎考虑,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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