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合理的期限只能根据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只有当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时,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要约将失去效力。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确定合理的时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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