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在哪办理 三明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655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三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依据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5〕145号一、城乡低保工作原则城乡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低保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障基本生活; 2、属地管理; 3、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 4、保障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城乡低保范围及低保待遇 (一)凡本县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二)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