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车辆都无法启动,双方应当互留联系方式和车辆信息;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或没有遵守该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对方的联系信息: 1. 联系警察:在事故发生后,可以第一时间联系警察,警察可以协助获取对方的信息并处理事故。 2. 视频记录:如果有摄像头或者手机等可以录制视频的设备,可以及时记录事故现场以及对方车辆的信息,以备日后使用。 3. 询问目击证人:如果有目击证人在场,可以询问并留下其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证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驶离事故现场,并及时将车辆开往安全地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对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调解或者处置,需登记车辆及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车辆类型、号牌号码、车主、驾驶员等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