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权益保护内容 |
释义 | 租户权益保护包括对租赁合同的保护和对租赁标的物的保护。 一、租赁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吗 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的属性不是纯粹的债权。租赁权,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租赁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的一个原因,因此租赁权属于债权。但租赁权又不是纯粹的债权,我国现行法律对租赁权进行了物权化,合法有效的保护了承租人的权益。当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化时,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赁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 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 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三、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什么权利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具有以下权利: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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