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集体户口本丢失,如何进行补救? |
释义 | 如何补办丢失的集体户口本?集体户口是单位的户口,不是个人的户口。集体户口本通常由单位保存,需要使用时需征得单位同意。如果丢失,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由单位的户口管理员到派出所补办,无需个人处理。集体户口本和家庭户口的本质区别在于,集体户口是单位的户口,户口本上的人员通常没有亲缘关系,保存在单位;而家庭户口是个人的户口,户口本里的成员必须是亲缘关系,保存在家庭中。 法律分析 一、集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领取。 二、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三、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本质区别是,集体户口是单位的户口不是个人的户口,户口本上面还有很多其他同单位职工的户口,户口本上的人员通常没有亲缘关系,而且户口本存放在单位,个人无法随意取用,要使用得先征求单位同意;家庭户是单独立户,户口本里的成员必须是亲缘关系,户口本保存在家庭里,可以随意取用。 由此可见,集体户口也是正式户口的一种,只是平日户口本都放在单位,用的时候需要提前征得单位同意。集体户口本一旦丢失,本人应该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的户口管理员会到单位辖区派出所补办,是不用职工本人处理的。 结语 集体户口本丢失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由单位的户口管理员前往辖区派出所补办,无需职工本人亲自处理。集体户口是单位的户口,户口本存放在单位,使用时需征求单位同意。与家庭户口相比,集体户口本上的人员通常没有亲缘关系,且无法随意取用。补办集体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批准后领取。集体户口本是正式户口的一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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