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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一、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人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根据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此外,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广义的农业生产的,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可在不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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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