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谁 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自留地使用权是指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用于解决社员生活问题,赋予农民长期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农村自留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因为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农民自留地被强制征用合法吗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并且具有强制性。但是征收农用地需要一系列严格的批准手续,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