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第三方姓申请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受理方:公安局派出所; 2.申请人基本信息; 3.申请人婚姻状况及配偶信息; 4.新生儿信息; 5.申请人、申请日期。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婴儿出生申报时,婴儿监护人或户主不按《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婴儿姓名申报,提出按第三方姓氏申报户口的,可以凭婴儿监护人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经县(分局)公安机关审批后为其变更姓氏。 (1)变更姓氏的书面申请,并由婴儿父母到场签字确认;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双方户口薄; (3)随第三方姓的依据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公安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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