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夫妇是否愿尝试离婚? |
释义 |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判决离婚,但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做出适当安排,同时调解无效或存在特定情形时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一方患重病,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但判决离婚时应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对患病方做出适当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残疾夫妇:面对困境,是否应当坚守婚姻? 在面对残疾夫妇的困境时,是否应当坚守婚姻是一个复杂而个人化的问题。婚姻是建立在相互承诺、相互支持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无论是否存在残疾,这些基本原则都不应改变。残疾并不意味着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生活,而是需要夫妻双方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包容。面对困境,夫妻应该积极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如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以增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和情感连接。然而,如果婚姻关系已经变得无法修复,或者存在严重的身体或心理虐待等问题,离婚可能是一种解脱和保护自己的选择。最终,夫妻双方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价值观和幸福感来做出决策,而且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该尊重彼此的权益和尽量减少伤害。 结语 婚姻自由是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对于残疾夫妇,婚姻困境需要夫妻双方的理解、支持和包容。如果无法修复婚姻关系或存在严重虐待问题,离婚可能是一种解脱和保护自己的选择。无论如何,夫妻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幸福感做出决策,尊重彼此的权益,减少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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