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及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下,当事人本人、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分析 1、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本人以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近亲属。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拓展延伸 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范围及条件 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范围及条件取决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宣告:1.未满法定婚龄的未成年人;2.在婚姻缔结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如双方有近亲关系、已婚、存在重婚等;3.一方或双方因精神疾病、精神障碍或意识障碍而无法理解婚姻的含义和责任;4.婚姻是在欺骗、胁迫、威胁或错误认知的情况下缔结的;5.双方存在重大婚姻违约行为,如虐待、家庭暴力等。具体的主体范围和条件会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本人、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不同法律体系和国家对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范围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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