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及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且未治愈、未达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拓展延伸 婚姻无效申请的适用人群 婚姻无效申请的适用人群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适用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婚姻存在虚假、欺诈或误导等情况,导致婚姻关系的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2.婚姻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如婚姻缔结时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已有婚姻关系等;3.婚姻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情况,如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残疾,无法维持婚姻关系等。需要强调的是,适用人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申请。最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结语 婚姻无效申请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人群,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且未治愈、未达法定婚龄。此外,婚姻无效申请还可涵盖虚假、欺诈、误导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不合理情况。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充分证据。最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