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辞退。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员工也是属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所以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也是适用于劳动法中规定的不得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的依据,具体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相关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