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转出学校核办;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5、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