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合同是否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重要的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以及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需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等。 一、厂房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订立厂房租赁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转租房屋时应该注意什么 转租房屋时应该注意: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询问租金、水、电、暖、气等内容; 2、要求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前结清水、电、暖、气等费用; 3、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4、协议是否可以转租; 5、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 三、民法典上的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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