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签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写明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4、租赁期限的约定应当清楚。 一、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要采用 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约定好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支付方式。 5.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二、租赁门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租赁门面的注意事项是: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首先检查出租人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人还应检查租赁财产是否已抵押; 3、在房屋租赁期内,如果公司作为出租人破产、企业转制、公司关闭或注销,如何补救,如果承租人不能继续租赁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4、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能否继续居住和使用原房屋租赁合同; 5、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位置地址、房屋的房间数量、建筑面积、房产证号,并将房地产规划红线图和房地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6、房屋的交付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 三、哪些情形不合法解除租赁合同有效 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是: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4.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5.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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