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离职,不同意让出差可以仲裁吗 |
释义 | 在被迫离职后是否可以不同意出差并申请仲裁的问题上,需要明确出差的定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判断。出差是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而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临时出差和长期出差两种情况。在长期出差时,员工有权拒绝出差并申请仲裁。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关于被迫离职后是否可以不同意出差并申请仲裁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政策文件,出差是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因此,我们需要查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允许员工不同意出差并申请仲裁。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出差的时间就比较长了,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拒绝出差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要求我出差,我不愿意去,他就辞退我,这合法吗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结语 在被迫离职后是否可以不同意出差并申请仲裁的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出差的定义以及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政策文件,出差是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因此,我们需要查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允许员工不同意出差并申请仲裁。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单位安排员工出差的两种情况,即临时出差和长期出差。在长期出差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出差并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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