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留守儿童监护人如何认定 1、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定规定: (1)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父母依然是他们的当然监护人; (2)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在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为监护人; (3)以上人员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精神病人监护人是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