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双目失明并不包括所有类型的失明,如色盲等。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获得赔偿,必须符合保险条款规定中明确的条件。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等事项,应当明确、具体、清晰。”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保险单上列明的符合本合同所载明之疾病。该疾病的确诊应符合本合同所载明的诊断标准。”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本合同所列明的每种重大疾病仅限一次赔付,若该疾病引起的并发症或病变在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范围内,仅赔付一次。” 4.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本合同所列明的每种重大疾病,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列举具体条件)。” 因此,重疾险中的双目失明只包括保险条款中明确列明的失明类型,如双目失明、双眼失明等,而不包括色盲等其他类型的失明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依据保险条款,对申请赔偿的疾病进行严格的诊断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