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满一个月发放百分之六十的工资合理么? |
释义 | 不合法,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可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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