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线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司机强行变道引发追尾事故处罚是,司机强行变道引发追尾事故的处罚是处以二百元罚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并线的原则是,同时并线遵循先右后左的原则如果两车同时向中间并线,那么左侧的车辆应该避让右侧的车辆,先右后左,因为左侧车辆不让行而发生的事故,左侧车辆负全责。 在障碍路段,遵循先入为主如果在有障碍物或者狭窄的路段,后方车辆应该避让前方已驶入障碍路段的车辆,因为未驶入车辆强行并线或者加塞,发生事故时未驶入车辆负全责。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先行驶入路口的车辆有优先行使权,因为后驶入车辆并线导致的事故后方车辆负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