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严禁工作期间脱岗离岗; 2.严禁接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吃请或物品; 3.严禁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 4.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枪支和戒具; 5.严禁工作期间或着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6.严禁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通讯工具; 7.严禁接受异性陪侍或到营业性场所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 8.严禁参加赌博活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一条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