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是罚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 警告 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十三)逆向行驶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