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需要签字需要视情况而定。在其他兄弟姐妹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兄弟姐妹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则放弃继承权的人都需要出具书面形式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此时需要兄弟姐妹签字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如果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的,则无需他们的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